原標題:使用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最高罰一萬元

北京禁用亞硝酸鹽等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 最高罰一萬
朝陽區(qū)勁松執(zhí)法隊在對轄區(qū)內部分大型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檢查。首席攝影記者吳寧/攝(資料圖片)
北京晨報訊(記者 張璐楊亦靜)本市擬立法禁止小規(guī)模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易被濫用的食品添加劑。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昨日召開第九次會議,對已更名為《北京市小規(guī)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(guī)定》的法規(guī)進行第三次審議。三審稿中提出,小作坊、小餐飲店、小食雜店使用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,最高將面臨一萬元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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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來源:中華網(wǎng) 作者:張璐 楊亦靜責任編輯:涼涼